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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的通知(2012年)

【 字号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08-22 08: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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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更好地促进网络文明传播,经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组成员

组长由机关支部书记韩玉峰担任,局机关、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各指定1人负责网络文明宣传工作。

二、主要任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积极围绕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一)突出传播主题。

1.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当代社会的主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推动正确的主流价值观深入人心。

2.围绕规范道德行为,积极传播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引导人们修身律已、遵纪守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3.围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传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培育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

4.围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积极传播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树立有德光荣的鲜明导向。

5.围绕志愿服务工作,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在做好事过程中长好心、当好人。

6.围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传播“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理念,展示文明创建成果,反映文明创建给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二)运用多种方式。

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新华网、新浪等知名网站开设微博、博客,建立文明传播窗口,经常撰写文章、转发稿件,传递正面声音。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重要网站论坛、社区、QQ群等互动空间,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贴、留言,积极引导网上言论。

三、有关要求

(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是文明单位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必备条件,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中心要高度重视,对志愿者工作全力支持,按照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各志愿者定期在微博、重要网站论坛、社区等互动空间,针对文明话题进行跟帖、留言、转播,发表原创博文或者评论文章。

 

 

 

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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