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6月17日,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文明河南建设推进大会上,我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盯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工作中,做到文明单位建设与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兼顾、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和服务型机关活动、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三爱三带头活动等各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良好形象,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双推进、同发展,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局决心以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以办实事、解难题、严执法、重实效的实际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