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建立生产安全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
为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成并投入生产和使用,避免建设项目“带病上马”、“先天不足”,建成后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或难以整改的现象。浚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以及安全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等13个部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信息资源网络。各相关单位建立起自上而下、反应灵敏的信息搜集报送机制,每个单位均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以及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机制常态化。
二是强化信息资源收集。明确信息收集的具体范围为新、改、扩建企业(项目)的信息,明确有关乡镇(街道办)和各职能部门,接到企业(项目)单位申请后,在每月的5日、15日、25日规定日期,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如没有新、改、扩建企业(项目),实行零报告。
三是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建立信息迟漏瞒错报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导致错失良机,酿成事端的,以及排查不力,预警不及时,造成一定影响的,分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注重信息分析反馈。安委会办公室将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查确定是否属实,分析信息性质、紧急程度,并拟定信息处理的初步意见,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反馈。
截至目前,共收到资源共享信息159条,安委会办公室经过梳理分析,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向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反馈,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职能依法监管,使新、改、扩建企业(项目)均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避免了企业只符合一个行业要求而不符合其它行业要求的现象,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消除了安全监管空白,在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前移了触觉,防患未然。下一步,将不断总结完善这一做法,积累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浚县安全监管局 李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