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安全监管局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
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
为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和降低执法成本,依法维护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浚县安全监管局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
一是一体化考核机制。将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评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各乡镇(街道办)的职业卫生监管任务,不断提高职业卫生事项的考评分值,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开展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
二是一体化监管机制。为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的问题,对同类用人单位进行综合监管,局内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业务科室应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合并监管,基本形成“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监管新机制。同时,各乡镇(街道办)安全监管办负责职业卫生的综合协调、总结上报、信息统计等综合工作。
三是一体化执法检查机制。按照“查安全生产必须查职业卫生”的原则,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安全监管执法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开展的各类执法检查时,应当包含职业卫生执法内容。局各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及各乡镇(街道办)安全监管办在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既要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也要检查职业病防治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一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执法文书,避免对同一用人单位不同科室多次执法的现象出现。
四是一体化专项治理机制。在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时,应结合工作实际,将职业卫生方面的治理一并计划部署、一并检查复查和一并整改验收。
五是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业务融合,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再教育时,应当融入职业卫生的内容。对于满足教育培训大纲的内容和课时条件的安全生产证书或者职业卫生证书,可作双向的教育培训记录,在执法检查时给予互认。(浚县安全监管局 李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