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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作者:   来源:   关注:   时间:2015-06-10 08:33:30

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企业家:

在第1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衷心感谢您多年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您在安全生产事业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步入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人命关天,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这些法律和规定的制定实施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4年12月29日,联合下发了《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鹤发〔201420号),强化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鹤壁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重视安全生产,越要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位企业家,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

新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市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鹤安委20156号),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监督建议箱管理办法〉的通知》(鹤安监2014118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鹤安监2014123号)等文件,这些文件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和要求,请你们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企业家应尽的法律义务,一个企业家可能辛辛苦苦奋斗一辈子才能干成一个企业,也很可能因为安全上的疏忽一夜之间就垮掉一个企业希望你们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从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天的隐患,就是明天的事故,无患才能无忧。市安监局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各位企业家,鹤壁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鹤壁的安全生产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美好的鹤壁,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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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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