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开展“安全1号”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关注:   时间:2018-01-12 08:19:43

鹤安委〔20181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第一季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1号”行动,集中进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目标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打非治违和“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督导检查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安全1号”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19日起至331日,在全市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色冶金、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旅游、教育、燃气、供热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实行“突出重点、全面防范,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专项整治、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以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工参与的“双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规模以上企业要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预案。对存在不能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待隐患整改到位并经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建设)。

(二)行业部门专项整治。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鹤办文﹝201714号)明确的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行业部门实际和季度特点,组织开展矿山、危爆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及工贸、消防、油气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管道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政府督查。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采取县督乡、乡督村的办法,逐级开展督导工作。市政府安委会6个综合督导组和各行业督导组要做好春节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次数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每次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人员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安委会明察暗访组将适时进行督导核查。

(四)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总负责,政府分管负责人要组织分管行业领域成立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工作领导机构并担任负责人,督促指导并排查本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严格治理违法行为。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依法依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工。不断健全基层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强化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季度特点、监管重点和行业特点,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工作。要细化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严把验收质量关,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分析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企业、逐环节、逐项目地落实验收人员责任,坚决保证通过验收的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等方面达到标准。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末岁初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繁忙时期,且冬季降温天气将会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消防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实做好。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查检查,进一步排查和排除各种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要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责任,确保大检查迅速展开。各县区各部门对“安全1号”行动安排部署情况,于12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重点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县区、各部门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将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此次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对查出的隐患逐条进行梳理,建立台账,重大隐患要进行登记备案,并于46日前,将行动总体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337672,传真:3327923,电子信箱:hbajzhk@163.com)。

市政府安委会将“安全1号”行动工作情况纳入第一季度重点考核内容。                                   

                                 

 

 20171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Copyright© 2014 hbsafet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bt365手机备用网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号  联系电话:0392-3327859  Emill:hbsafety@hbsafety.gov.cn
豫公网安备 41061102000090号 豫ICP备05023425号 网站标识码:4106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