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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市安监局综合科   来源:   关注:   时间:2017-04-12 15:19:14

 

各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7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1

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7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推动实施《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着力凝聚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四种力量”,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较大事故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三下降一杜绝”,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煤矿:扎实做好以“八查”为重点的煤矿安全大检查,坚持煤矿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强化包矿盯守责任,重点打击“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动河南煤矿安全“双十条”规定落实,加强对与突出矿井相邻开采同一煤层煤矿的瓦斯灾害防治。借鉴皖北煤电先进经验,积极推进煤矿新四化建设,优化生产系统,减作业头面、减人员,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危险化学品:开展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企业“两重点一重大”整治,推进化工园区、大型石油库区开展定量风险评估和编制安全规划,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已列入计划地处城镇人口密集区等高风险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烟花爆竹: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年”、“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和“6+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安全带·生命带”行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强制推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在线率100%。

(五)非煤矿山:突出抓好重点矿山探矿、基建、独眼井监管,确保“人、机、物、环、管”处于可控状态。持续开展采空区、排土场危险源专项治理高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准入,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完善矿山依法关闭退出机制。

(六)建筑施工:持续深化建设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着力监控排查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等风险点、危险源,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风险在控可控。

(七)消防:全面深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消防管理科技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预警机制,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持续强化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消防“乱点”区域整治,固化落实“兵团化”排查、集中执法、约谈曝光等做法,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市政消火栓补建力度,推动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加快建设、合理布局消防队站,提高建队水平,推动在城中村改造区、商业密集区建设小型消防站。深化消防“七进”宣传,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分级、分批开展行业系统、基层组织、社会单位消防“明白人”培训,并重点针对老人、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等群体,开展差异化消防教育,提升宣传实效。

(八)冶金工贸: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对作业场所超30人的金属粉尘、木粉企业实施定点督办,确保全部整改达到防爆标准。落实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制度。持续开展液氨制冷、冶金煤气等专项整治。

(九)职业健康: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调研,摸清职业病危害底数。探索实施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先行先试,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特点、管理水平、危害程度、接害人数等要素,对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评估,划定风险等级,制定措施。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开展以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尤其要重点加强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对文化娱乐、养老院、幼儿园、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和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结合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治,列出禁止事项清单,抓好规范性、常效性工作,避免事故反复发生。

、着力加强九项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完善农村住宅、油气输送管线、民办养老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法规制度。

(二)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现率达到100%。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发展机制。严格落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发展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体系,并不断提高“五级五覆盖”实现率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加强对县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督查等制度,完善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常态化机制。制定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职权,明确市、县分级、属地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执法边界,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重复、交叉和盲区的问题。

(三)着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机制,构建两道防线,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提升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能力。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社会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

(五)着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重点高危部位的作业人员,提高机械化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推广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和支持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

(六)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预算执行,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在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经费。

(七)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纳入行政执法序列,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保障行政村(社区)有兼职安全员。加快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按标准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启动县区、乡镇、开发区安监能力达标创建。建立安全监管容错纠错制度,鼓励安监人员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

(八)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工作规范,日常安全检查执法要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实行派驻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有机衔接,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措施,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事前处罚罚款占总罚款50%以上。

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稽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数量和质量检查评估,对不执法、少执法和乱执法的单位实施通报约谈、责任倒查。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监管执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净化安全执法环境。

(九)着力加强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并将有关信息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2017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平台体系。一是统筹协调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分别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定期共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议题、新闻线索和报道素材,确保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和宣传报道同部署、同推进。2017年5月底前,市、县在当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二是大力支持中央和省级安全报刊杂志宣传平台建设,从2017年开始,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向四大班子领导干部赠阅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河南安全等专业报刊期刊。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新媒体建设力度,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在2017年5月底前要开通安全生产政务微博微信;鼓励安全监管干部开设个人微博微信群,撰写发表安全监管心得体会,提升安全生产传播速度和影响力。

(二)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县区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发布,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重大活动,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信息。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应当在作出决定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输入安全河南信息系统供公众查询。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持续开展职工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康杯”竞赛和应急救援演练周、事故案例警示周、安全科技周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推动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面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严格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再教育。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任职培训和中小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安全教育,确保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舆情研判应对。关注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及时组织力量科学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化解和降低负面影响。在突发事件中,及时开展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有效把控舆论导向,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城乡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17年底前,市、县在主流媒体开辟安全专栏,各乡镇政府所在村镇建成一条安全文化长廊(街道),所有行政村的村部、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要设立安全宣传专栏。

五、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创建

建立安全社区分级创建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创建“安全和谐型社区(村)”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员参与、持续提升”的创建工作机制。推广安全促进示范项目,建设安全健康教育基地,面向广大社区成员宣传各类安全知识,让群众知晓、掌握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安全社区(村)建设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安全和谐型社区(村)”创建工作。建设和畅通安全信息渠道,包括网站专页、社区论坛、社区信息化平台以及民意民情收集、处理和反馈系统等。建立安全社区建设骨干队伍,逐步配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专兼职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全行动计划组织制定本地、本行业切实可行的行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明确责任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将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与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县区、各部门要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又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动本地、本部门安全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县区、各部门要把实施行动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范围,制定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政府将对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区、乡镇以及对安全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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