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安监党〔2017〕21号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中心:
现将《市安监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2日
市安监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系统梳理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巩固完善、健全机制,把制度建设的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主要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办法或细则;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等制度的实施办法或细则;针对“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差旅、会议等方面出台的相关制度;针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收受礼品礼金处置等方面的相关制度。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制度制定阶段(7月17日至8月10日)
各科室自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情况:一是针对上级要求,出台实施细则、配套制度情况。二是上级虽未明确要求,自行出台实施细则、配套制度等情况。三是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尚无明确规定或相关制度,亟待健全的制度空白情况。各科室在自查结束后,填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制定情况自查表》(附件1),自查表(纸质和电子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8月7日前报驻局纪检组。
(二)检查制度执行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
各科室对已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现有的制度能否得到坚决落实、严格执行。二查制度相符情况,检查现有的制度是否存在与上级要求不相符的情况。三查制度适应情况,检查现有的制度是否存在与客观实际不符、无法落实等情况。各科室在检查结束后,对照检查内容形成检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9月4日前报驻局纪检组。
(三)修订完善制度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科室要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本科室制度建设工作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既要重视总结先进工作经验,把现有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又要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对须配套未配套的制度、应制定未制定的制度、需修订应完善的制度,列出制度清单、提出完善措施、明确出台期限。对上级尚未明确且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规范、开展制度创新,逐步扎紧制度笼子。各科室要在制订修订完善计划后填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修订完善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形成“回头看”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9月25日前报驻局纪检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主体责任,把“回头看”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带头抓落实、层层压责任,确保“回头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驻局纪检组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在自查制度制定阶段,将上级有规定、本级是否配套作为督查重点;在检查制度执行阶段,将各科室是否认真组织检查、排查问题作为督查重点;在修订完善制度阶段,将能否积极主动修订完善作为督查重点。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盯紧各科室制度修订完善情况,抓常抓长、实时督查,确保制定出台一批管用有效的制度,逐步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
(三)严肃执纪问责,务求工作实效。驻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驻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须配套未配套但自查遗漏不主动上报,避重就轻、敷衍应付,检查走形式不认真组织,针对存在问题未认真修订完善的科室,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相关表格请在局网站“公文公告”栏目中自行下载。
附件: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制定情况自查表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制定情况汇总表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修订完善情况统计表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修订完善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