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安监〔2018〕11号
各县区安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安监部门: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加强油
气输送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
的通知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