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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关注:   时间:2016-04-07 17:22:23

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日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工作会议,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求、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县区党委、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管委。

二、重点督查内容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尽责、党政副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二)“安全2号”行动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各县区乡镇、村(社区)安监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安监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

(四)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建立情况。

(五)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情况。

三、专项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地区分工

第一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督导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组  长:延双鹤(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局长 13903929093)

成  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两名人员

开发区联络员:丁肇金  13939211113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联络员:张文强 18623920068

第二组:市公安局负责督导鹤山区

组  长:画宏图(市公安局副局长  13603927259)

成  员:市公安局两名人员

鹤山区联络员:冯亚东  13939283861

第三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导淇滨区、城乡一体化经济示范区

组  长:朱先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  15839269956)

成  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名人员

淇滨区联络员:高志海  13569635680

城乡一体化经济示范区联络员:李国海  13623923399

第四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淇县

组  长:雷本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18839206969)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两名人员

淇县联络员:石保中  15939278088

第五组:市消防支队负责督导山城区

组  长:柴玉才(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18272519998)

成  员:市消防支队两名人员

山城区联络员:璩  杰  18803928399

第六组:市安监局负责督导浚县

组  长:刘勤升(市安监局副局长  15939296666)

成  员:市安监局两名人员

浚县联络员:余振贵  18839296605

四、督查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8日。具体督查出发时间、日程安排等由各专项督查组自定。

五、督查方式方法

(一)书面听取汇报。听取当地党政及有关部门、重点行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排部署、履职尽责等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全面掌握当地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情况。

(三)实地抽查。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至少随机抽查县区2个重点行业部门、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3至5个重点企事业单位或人员密集场所。接受督查的县区要向督查组提供辖区10个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或场所名单,供督查组随机抽查。

(四)汇总信息。督查组督查工作结束一周内,要将督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要主动同市政府安委会各专项督查组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各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专项督查组要制定详细的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的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等,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专项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请各专项督查组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由督查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8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蒙勇

联系电话:3337672

电子邮箱:hbajzhk@163.com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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