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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3号”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关注:   时间:2018-07-04 17:01:52

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3号”行动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夏季高温汛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3号”行动,进行第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高温、强降雨、雷电等极端气候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突出季节、行业特点,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汛期的安全监管,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色冶金、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旅游、教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时间安排

日起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大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持续以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工参与的“双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企业自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以“五步工作法”双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包括:

1、夏季高温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4、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老员工转岗、换岗、复岗前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5、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体系。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建立安全投入台账,足额提取、专款专用情况等。

6、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县区、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政府令第173号),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规定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对隐患实施有效整改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要时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7、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8、完善员工安全生产权利保障体系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情况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情况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情况等。

9、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10、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建立纠正、查处、教育“三违”行为机制,严格打击“三违”现象,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有效防范“三违”行为等情况。

1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个岗位排查隐患。建立健全专家查隐患长效机制,组织各方面专家对工艺、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存在不能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待隐患整改到位并经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建设)。尤其是当前正值高温汛期,遇有突发情况和极端恶劣天气,各企业该停产要坚决停产,该撤人的要坚决撤人。

(二)部门专项检查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鹤办文﹝2017﹞14号)明确的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认真对照检查清单进行检查,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政府督查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安大检查工作的督导,采取县督乡、乡督村的办法,逐级开展安大检查督导工作。市政府安委会8综合督导组各行业督导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每次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人员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安委会明察暗访组将适时进行督导核查。

(四)严格打非治违

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县乡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主体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予以立案查处,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特别是对那些无视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从业人员生命健康,以致造成事故的,要严处重罚。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夯实工作基础。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住建、消防、煤管、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硬起手腕、严厉打击。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同时要认真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五)严格值守,有效应对。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夏季高温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应急装备


队伍建设,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极端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把损失降到最低。

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将各自大检查方案于7月13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3号”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于每月月底前将检查开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37672

电子邮箱:hbajzhk@163.com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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